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作者:斐尔德 发布时间:2023-07-24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又称文网文、网文证,是指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所需要办理的许可资质。一般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部门是省级文化和旅游厅。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一般提交以下材料:

(1)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书面申请;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3)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4)公司概况: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5)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6)业务发展报告;

(7)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8)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

(9)从事经营ICP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和技术方案;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及保障措施,包括后续资金保障,技术力量保障,商业经营保障,内置管理模式;

(10)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1)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2)公司对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

(13)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具体材料填写要求以及是否有可免交材料,由公司注册所在的省级文化和旅游厅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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